南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南通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最新消(2)
2016年度南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企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至每月16800元,下限不作调整仍为每月2550元。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我市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每月2650元和每月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每月5600元。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不作调整,仍为每月4273元,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南通2016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70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加发
考虑到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的调整方案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鼓励有条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